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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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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HX140003-01SG |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建设项目 河西南部地区天河路(新梗街-新河路)建设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2]54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6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河西南部地区天河路(新梗街-新河路)建设工程施工 |
2、工程地点: 北起扬子江大道、南至新河路 |
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1、道路标准按城市I级次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35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2、道路跨越红旗南河、五号河、四号河和景观河均采用桥梁形式,荷载标准为城市A级。3、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按2年计,雨水分段就近排入相交河道,污水纳入江心洲污水收集体系。 |
10、工程规模: 长度:665.821 m;宽度:35 m;造价:300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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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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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09年3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造价、时间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原件须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以信用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经理自2009年3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造价、时间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原件须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以信用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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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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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30%—70%(抽取数值为30%、35%、40%、45%、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6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2 项目经理答辩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5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区间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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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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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
(3)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若建造师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也视同为原件);
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到达开标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5、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7、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9、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递交后方可签订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0、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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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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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3月18日16时23分到2014年3月25日16时23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16栋A座10楼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58209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