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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镇级垃圾中转站配套运输车和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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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2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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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进行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 0658-1401SZTCG028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镇级垃圾中转站配套运输车和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3.1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佰贰拾陆万元整(¥8,26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 、采购内容: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和配套压缩设备。

4.2 、数量:一批。

4.3 、完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4 、付款方式:

4.4.1 、合同生效,设备到场并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4.2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4.4.3 、余下的5%合同总价款在设备质保期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3年12月份或之后】

5.3 、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 2011年3月19日 至 2014年3月20日 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证明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4年3月20日 】

5.4 、 若非所投设备( 后装式垃圾车、预脱水垃圾压缩机、中转站举升机构、液压泵站、移动式垃圾翻桶架 )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设备( 后装式垃圾车、预脱水垃圾压缩机、中转站举升机构、液压泵站、移动式垃圾翻桶架 )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5.5 、 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公示

6.1 、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 2014年3月20日 至 2014 年3月26日 )。

6.2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4年3月20日 至 2014 年3月26日 ,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 、税务登记证;

7.2.4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2.5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4月10日 9时3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 、开标时间: 2014年4月10日 9时30分。

9.2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 、联系人:曾思广。

10.2 、电话:0763-3382025。

10.3 、传真:0763-3380185。

10.4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8楼。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 、联系人:曾先生。

11.2 、电话:0763-3311500。

11.3 、传真:0763-3311500。

11.4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12.1 、投标人须于 2014年4月3日 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2.2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注: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 、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 、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4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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