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翟店潞南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3]23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潞城市翟店潞南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当地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潞城市翟店镇崇道村西南。
1.2建设规模:处水污水0.75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回用0.5万立方米/日。
1.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潞城市翟店潞南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云步商业街5号楼4层11-4号401、403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云步商业街5号楼4层11-4号401、403室)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潞城市翟店潞南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牛维霞
电话:1309766333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紫
电话:1345314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