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1
2、招标编号:XHTC-HW-2014-1058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谭先生 010-69869114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014年斋堂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9万元。部门技术要求:改造后工艺流程:中温厌氧处理(USAB)+反硝化处理+硝化处理+MBR膜过滤+纳滤膜过滤;厌氧处理系统:设计进水水量1t/h,日进水量20t/d;反渗透处理系统:再增加一套反渗透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0t/d等。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3月21日至2014年03月28日前每日9:00-11:00|13:0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4月1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4年04月1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江之星宾馆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56号(西二环白纸坊桥东南侧,护城河东)
电话:010-83516198(宾馆前台)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编:100036
E-mail:liujia@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刘佳(分机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