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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可研、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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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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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可研、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 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1.1.3 设计范围: 污水管网工程。

1.1.4 专业内容 : □ 道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城市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

□ 给水工程、 □ 照明工程、 □ 公共交通工程、

□ 城镇燃气工程 、□ 热力工程、 □ 

1.1.5 预发包价:约 979.14 万元 。

1.1.6 资金来源: 由市财政出资和市水投集团公司融资 

1.1.7 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估算总投资 43264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约为 21131 万元 。

本工程服务区域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西至京广铁路,东至均禾涌,南至夏茅涌,北至白海面涌与流溪河。实施环滘河周边污水管工程、夏茅村周边污水管工程、唐阁村周边污水管工程、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等四个子项,新建管径 DN500 — DN1200管渠 20380 米 ,新建截污闸一座。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9 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投标人根据 1.1.7 本项目的概况描述,为提高本片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提高环滘河、均禾涌、白云湖截污效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等。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的工作成果 (含电子文件) 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投标人申请人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 2 )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乙级(具备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为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4 年 2 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牵头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为其缴纳 2013 年 9 月~ 2014 年 2 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5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第 1.2.3 ( 1 )、( 2 )和( 3 )资质要求的,则不允许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具有第 1.2.3 ( 1 )条资质的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 3 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勘察工作、咨询工作。

1.2.10 申请人已按照格式 6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1.4 投标报名

1.4.1 报名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30 日 9 时 30 分至 2014 年 4 月 3 日 16 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 必须同时 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 投标报名,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同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详见 附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4.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4.3 投标报名时应同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详见 附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4.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依法重新招标。

1.4.5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5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5.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1.5.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名时为招标失败。

1.6 费用 及投标报价

1.6.1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6.3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1.6.4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算, 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6.5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6.7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6.8 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 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 水文地质勘察 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6.9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为基础,可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 [1999]1283 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 [2000]8 号)的收费标准计算编制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独立报价。

1.6.10 投标人应考虑在 施工作业前,应按《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路政管理许可证》及《挖掘占用公路施工证》,所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7 其他事项

1.7.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7.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7.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交纳 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开具发票。

1.7.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7.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 38890506 地址: 广州市临江大道 501 号

1.7.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8 招标人

1.8.1 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55 广州市临江大道 501 号

1.8.3 联系人: 江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890841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

1.9 招标代理机构

1.9.1 名称: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23112 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 1 号建筑之家四楼

1.9.3 联系人: 白工

1.9.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280599 18680569069

1.9.5 传真号码: 020-82280599

1.9.6 电子邮箱: jyzjgz@126.com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000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0.5 网址: 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 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555 号 806 室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61300522

1.11.4 传真号码: 020-61300522

1.11.5 网址: http://www.gzwater.gov.cn

 

1.12 监督 机构

1.12.1 名称: 市监察局派驻水务局监察室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555 号

 

 

附件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由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zb.gd.cn 下载)

附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可研、勘察设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可研、勘察设计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不用装订 )

原件

2

投标人 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7

拟担任项目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执业注册证(如果有)、毕业证、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 2013 年 9月~ 2014 年 2 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等复印件

核对原件

8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

9

投标人按照格式 6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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