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招标人广西宜州鑫华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宜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宜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KWMZA5G2014179
二、项目内容
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近期为1.5万米 3 /日,远期3.0万米 3 /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2)配套污水管网DN300mm~DN800mm约12公里。
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概算及预算编制以及到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
建设地点:广西宜州市。
设计周期要求: 60 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⑴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⑵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14年3月24日起至2014年3月28日(9:00至12:00,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工程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参考资料),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须携带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壹份:
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⑵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⑷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⑸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工作单位为本单位)、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提供2013年下半年度及2014年第一季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时提供);(7)介绍信(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
5.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 。
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4月14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 4 月 15 日 9 时 0 0 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将于2014年 4 月 15 日 9 时 0 0 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开标。
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联系人:钟慧 唐电生 联系电话:0771-2026103 传真:0771-2026101
十、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科文网。
广西宜州鑫华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