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叶县龙泉乡政府关于叶县龙泉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业主为 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 。项目招标编号为: __YZC2014-GB-54_ _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平顶山叶县龙泉乡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结构类型:垃圾中转站为二层框架
2.5 招标范围 : 施工图所包括的一切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 : 三个标段。一标段:土建工程:道路建设(含主干道、次干道、排间道)、绿化(行道树)、二层垃圾中转站、化粪池、路灯,排水管网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三年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业绩要求:① 企业:近三年来 3000万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 10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②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同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资质,且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体系认证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他要求: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及上岗证齐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二、三标段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一千万以上,且年检合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二标段市政总承包需含机电设备专业资质或单独具备电力安装 专项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三标段可同时报名。
4.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1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三标段提供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三标段提供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公章复印件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4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5要求法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4.6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注册地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证明。外省施工企业须有进豫及进平许可证,本省其他地市施工企业须有进平许可证以及上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资质证件。
上述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
4.7报名时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0375- 8538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375-3783737 1370395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