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山丹县环保局委托,对山丹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 、招标编号:SDZC2014GK-05
2 、项目名称:山丹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
3 、建设地点:山丹县东乐乡、清泉镇、位奇镇、陈户乡、李桥乡、霍城镇、大马营乡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 、工程工期:2014年4月20日至2014年6月20日
6 、工程质量:合格
7 、招标内容:本工程分为 3 个包,其中:
一包: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霍城标段:500mm水泥管500米,检查井10座;李桥标段:500mmPVC双壁波纹管1500米,300mmPVC双壁波纹管1000米,检查井50座;位奇标:氧化塘2座,1500mmPVC双壁波纹管700米,检查井12座;陈户标段:500mmPVC双壁波纹管500米,检查井10座;)
二包:水源地保护工程(马营标段:围栏2500米;霍城标段:围栏1015米;东乐标段:围栏700米)
三包:环境宣传教育工程(水源地警示牌13块,项目标示牌9块,公示栏27块,宣传册7500册)
(以上项目具体情况请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实施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一包和二包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五年中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工程性质的施工项目,投标人在过去五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廉洁准入证明。
3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 、企业近三年业绩良好。
三、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2013年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及国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 市政公用 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或 环保 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所有证明文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山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山丹县财政局608室)。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所有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寄售。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时。
2 、开标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山丹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周国渊 联系电话:18993613519
曹彩云 联系电话:0936-2731152
山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