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锦路(宿城西路 - 耿龙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CQ2014032732001
宿迁市利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隆锦路(宿城西路-耿龙路)改造工程已由宿区发改批[2014]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宿城经济开发区内,西起宿城西路,东至耿龙路。
1.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造价约1900万元人民币。
1.3 工 期:21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交工经验收合格后付结算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满二年后内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道路全长1603.75米,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道路配套设施工程等。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及以上;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总工(必须设置):具有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3年9月份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7.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7.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7.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4.9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10 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4月4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 投标人缴费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3 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为 2014年4月18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9时00 分,书面投标文件及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便民方舟 ” 十楼、十一楼 (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156 号,人防大厦向西 300 米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利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
联系人:欧阳媛 联系电话:158509076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徐睿 联系电话:0527-8810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