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招标人 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七塘村大张坡
建设规模: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天
项目建设估算总价:约 9.6亿元
合同建安估算价:约3亿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施工保修期结束时止。
质量要求:基本要求为合格,目标要求申报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金奖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从开工始到工程施工保修期结束为止,包括红线内的所有工程及红线外取水工程、边坡挡墙、进场道路、弃土处置、临建设施等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资质,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应在本单位注册,且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投标人资格将在其购买标书时进行初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至 2014 年 4 月 4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5: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5 楼 508 室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1份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湖26-1号东方国际B座111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71-2851243
传 真:0771-2846035
招 标 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