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句容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盐酸|氢氧化纳|聚合硫酸铁采购,编号:JRZC-2014-竞字第9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整。
3. 具备本次所采购项目在2012-2014年供货的成功案例,提供2例或2例以上单合同金额相当于投标金额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或验收材料原件 ( 含详细数量、配置清单) 。
4. 合格的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必须具有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类)
5. 谈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14-3-31至2014-4-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公休日除外)
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长江路1号行政服务大楼805)
没有报名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包一)盐酸
(包二)氢氧化纳
(包三)聚合硫酸铁
四、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每包1名
五、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包一)伍仟元整(¥5000)(包二)贰万叁仟元整(¥23000)(包三)陆仟元整(¥6000)的谈判保证金(含谈判诚信金)。
谈判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同时携带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可拒绝其投标。
六、谈判地点:句容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6楼
七、谈判响应时间:2014-04-10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04-10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九、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0511—87322017
传 真:0511—87322006
十、项目联系人:马开兰
联系电话:85971931
十一、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十二、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已年检)、复印件留存;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自带U盘拷贝相关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