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改扩建项目(扩建工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改扩建项目(扩建工程)工程监理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改扩建项目(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哈发改核准[2013]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改扩建项目(扩建工程)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261号(双琦公司现址)。
2.3建设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40万吨,达产年平均上网电量1.1065亿千瓦时
2.4合同估算价:投资估算约1900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设备安装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其中,外省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黑龙江省内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黑龙江省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总监理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4.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其中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并盖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岗位证书、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且复印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全称),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5.2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报名)。投标企业在投标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未进行市级电子平台报名的,报名无效。
5.3投标企业在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注册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李 雪
手 机:18612538920
电 话:010-52908352
传 真:010-52283967(自动)
邮 箱:zhaobiao9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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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