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展固[2014]3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14]3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31702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2.2.建设地点:芦山县芦阳镇何家湾;
2.3.建设规模:维修日处理50吨垃圾处理场1座,维修加固道路1公里,长10米,宽7米。完善设备库房、洗车场、消防水池等相关设备设施;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省外企业同时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已完成0个及以上的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4日0时0分至2014年4月11日23时59分,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azw.gov.cn),凭企业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 纸、工程量清单等);未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 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联系电话:0835-8505060)。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5日10时30分,地点为: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建设大厦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 址: 芦山县芦阳镇北街1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835-6522219
传 真: 0835-6522219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4-10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7622639
传 真: 028-8762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