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临沂市垃圾填埋处理场提升改造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SDTTC-2014-0310
采购计划编号:ps2014083
交易登记号:14CGSZ0150
二、采购人名称: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46号新华书店大厦16楼
联系人:张工、庄工联系电话:0539--8209115
三、项目说明:
1、工程地点:临沂市垃圾填埋处理场。
2、建设规模:出水量达到300 m 3 /d。
3、投资额度: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4、出水水质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该标准修改单中关于重点保护区域水质排放标准的要求。
5、招标范围:现有设备拆除、场地平整;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含污泥处理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特许运营(期限为1年);渗滤液处理设备车间、管理房、配电室、设备供水、道路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质保期内该系统的维护。
6、工期要求:签定合同后90天内完成土建、设备及工艺管线安装,进入调试。(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业废水)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具体工艺和设计,由投标企业承担,且设计方案须由具备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
2、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体现项目经理业绩(出水量不少于300 m 3 /d或进水量不低于400m 3 /d的渗滤液处理项目)的书面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承担过出水量不少于300 m 3 /d(或进水量不低于400m 3 /d)的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运营期三年或以上),该业绩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及以上排放标准(承建、运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完全一致)。须提供合同、县级以上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用户评价报告原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业绩及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报名。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介办公室,提前电话联系)。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4年4月3日--4月11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00至16:30,过时不予受理。
本项采购文件费为150元/份,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以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电汇或转账需注明本项目交易登记号),凡已售出的采购文件等资料,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实名认证(CA)证书,并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相关办理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实名认证证书的通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经理资格证和业主单位出具的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近年来承揽的至少三个同规模项目的合同(其中承担运营三年或以上的项目不少于1个)、县级以上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用户评价报告原件。
九、报价截止日期:2014年4月25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日期:2014年4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项目交易编号:14CGSZ0150
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