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利川市谋道镇垃圾填埋场工程 项目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鄂发改审批【2013】15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利川市谋道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利川市谋道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建造师应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即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为确保招投标项目按程序正常进行,电子招投标平台试运行期间,网上报名和到中心报名同步并行,各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提供的电子资料与纸质文件报名提供的资料必须完全一致,没有并行报名或网上提供的报名资料与纸质文件提供的报名资料不一致的,其报名无效。
5.2 请申请人于
5.3报名网址: http://www.eszggzy.cn/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 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21089226.html ,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2050585.html),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投标人经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支付并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外省、外地市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须提供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招投标准入备案资料。(省外企业需到省及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省州外企业到建设工程所在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投资湖北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利川市谋道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利川市谋道镇
邮 编: 445400
联 系 人: 梁镇长
电 话: 0718-758115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 曾 浈
邮 编: 445000
电 话: 0718-82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