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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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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NJ130629-01SG |
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项目 建邺路—白下路—大光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3】95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网上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建邺路—白下路—大光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2、工程地点: 建邺路—白下路—大光路 |
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9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道路、雨水、污水、绿化、路灯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
10、工程规模: 长度:4660 m;宽度:50 m;造价:1900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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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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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均需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4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均需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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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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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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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5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2 项目经理答辩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5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区间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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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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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评审。本次资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B证、业绩等资料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格预审时不予认可。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件缺项无效,公证件视同复印件。
5、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无条件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的则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提出的损失);
6、在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7、资格预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达资审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未能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原件提供不全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人不予接收,按未递交处理。
8、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在确认收到中标人按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9、本招标工程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件规定号文规定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约谈制,约谈时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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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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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4月9日10时34分到2014年4月16日10时34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3247336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丽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47336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