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资五产业园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工程监理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4]13号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兴市资五产业园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资兴市资五产业园;
2.3 规 模:建设一座处理规模6000吨/天的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电化学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4 工程概算:本项目总投资约3928万元;
2.5 监理范围:对资兴市资五产业园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进度支付、结算、决算审计工作;
2.6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审计结算为止;
2.7. 质量标准:工程验收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企业报名时依据湘建建【2012】92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再按以下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督管理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单位对上述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于2014年 4 月 9 日至 4 月 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以下证件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执业证书及其身份证、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及现场监理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2人)及其身份证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资兴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及市场管理股(资兴市住建局四楼)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4.2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及
6.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4 月 28 日 15:00 时,地点为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5-332627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资兴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段小岳
电 话:1897553216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燕泉福邸1703房
联 系 人: 曹俊卿
电 话: 0735-2862815/1897557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