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YBT14024
采购人名称:新乐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礼堂街10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先生 0311-8865692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武楠 0311-8698599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新乐市污水处理厂25年经营权
项目实施地点:新乐市污水处理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非本国注册的单位应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认可。
2、投资人有从事城市水务事业(包括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方面(BT、BOT、TOT)的业绩和经验;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应(工业、生活污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以上资质。
3、足够的资本实力,能履行出资义务:
(1)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2 )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对本项目可行的经营方案;
(4)有相应数量和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设备、设施;
(5)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的能力;
(6)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4、市场声誉
(1)投资人守法经营,近五年无不良营业记录;
(2) 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或被三方追诉等不良状态;
(3)无被责令停业、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副本;c.法人授权委托书;d.被授权人身份证;
e.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明原件;f. 经审计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
g.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以上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查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武楠
联系方式:0311-86985993
传真电话:0311-8696781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