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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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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4-1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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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延庆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3]659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延庆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延庆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施工)

招标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方为有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施工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地证明材料;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依据延纪发[2012]10号《关于在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廉洁准入管理的实施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时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14年4月18日。

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21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文件,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南街35号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晶 传真:69108118

手机:13810948667 邮编:102100

备注:报名单位提前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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