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 213线临夏市至临夏县公路改建工程(临夏市段)-北滨河西路道路工程五期(七标段)施工 经临 州 发改 综 【 201 2 】 799 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 具备招标条件 , 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名称: 国道 213线临夏市至临夏县公路改建工程(临夏市段)-北滨河西路道路工程五期(七标段)施工
二、 建设单位: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夏市交通运输局、临夏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 工程地点: 临夏市北滨河西路
四、 资金来源: 临夏市自筹
五、概算投资: 5862万元
六、工程概况: 五期(七标段)工程全长 2547米,沿大夏河段道路红线为 40 米和 46 米,,双向 4 车道布置,工程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绿化、电信等附属工程。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 年 5 月 —2014 年 11 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含 二 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一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及 IC 卡,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 201 4 年 4 月 15 日至 2014 年 4 月 18 日 上午 9 : 00—11 : 30 分,下午 2 : 30—5 : 30 (节假日除外)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 年 4 月 19 日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 上午 9 : 00—11 : 30 分, 下午 2 : 30—5 : 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 1000. 00 元(大写: 壹仟 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要求: 1 、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 2 、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联系电话:( 0930 ) 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 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夏市交通运输局、临夏市城市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侯文丽 13993033539
代理公司: 甘肃西北信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陈婷 18393100899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韩得芳 ( 0930 ) 6215382
(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