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创模复核“一企一档”项目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
2014 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2日17:30时截止。
二、拟定采购供应商: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一)该项目涉及国家环保部对佛山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一企一档”各项档案资料、现场核查、技术指标、技术评估的审查提供专业支持及技术服务等,专业性强,必须由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具备的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运行管理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工作,佛山市顺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具备条件。另外,该公司对顺德区整体环境质量有深入了解,同时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非常熟悉,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环保保护相关工作的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
(二)佛山市顺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4年5月曾经为顺德区创模复核“一企一档”资料归档及企业现场核查提供专业支持及技术服务,顺利完成了538家创模复核“一企一档”资料建档的责考任务;该公司从2011年开始承接每年一次的全区环境统计工作,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及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的统计,完成了598家企业的统计工作,反映了环境保护、环境质量、废物处理利用、企业发展状况等重要指标及数据。
四、专家意见:
佛山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一企一档”项目涉及国家环保部对佛山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一企一档”各项档案资料、环保指标完成情况、资料技术评估、环境管理文件及日常记录资料的审查,并需要到企业现场进行资料与实际情况的对照检查。“一企一档”建档时间由1989年开始,每个档案需要准确收集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管理、环境统计数据、污染监测报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重金属管理档案、清洁生产情况等资料,专业性强、时间跨度大、逻辑关系严谨,要求由熟悉顺德区多年环境质量和整体工业企业运营及污染治理状况,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具有环境科学研究和环保技术培训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完成,而佛山市顺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是顺德区内唯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公司。
2012 年年底至2014年5月,佛山市顺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已经为顺德区创模复核“一企一档”项目提供了专业支持及技术服务,完成了538家企业的资料建档、现场核查以及各项数据的动态更新,获得了上级环保部门的肯定。国家将在今年进行创模复查,“一企一档”内容尤为重要,为了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全部重点企业的建档和复核任务,并保证全部档案资料和数据的一致性、连贯性和科学性,建议顺德区创模复核“一企一档”项目由佛山市顺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继续承办。
专家姓名:莫秀蓉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顺德区环境科学学会
五、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区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一企一档”;
(二)项目内容:
1 、资料的整理工作。 汇总整理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一企一档”档案,动态更新并使之常态化 。
2 、现场核查工作。配合科室开展全区重点工业企业的现场核查。
3 、资料审查工作。按照各项指标及档案要求审核资料,核算企业产排数据,协调相关技术问题,从技术层面对指标资料和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三)服务期限:
2014 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办理工商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投标人须在佛山市范围内设有已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的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该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工商营业范围内具有环境技术服务、环境技术咨询等的环保企业或科研机构。
(四) 投标人须具有4名或以上环保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环保类工程师或环评工程师资格。
(五)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报名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叶小姐、郑先生
(二)办公电话: 22832022 ,22832641
(三)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七楼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