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新荣路(泰伯大道—金城东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新荣路(泰伯大道-金城东路)道路工程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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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荣路(泰伯大道—金城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荣路(泰伯大道—金城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3]3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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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泰伯大道至金城东路 工程规模: 新荣路位于无锡市新区北片,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规划起点为现状泰伯大道,终点为现状金城东路,全长约1.747km,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6m。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桥梁工程以及交通设施、路灯、给排水等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 计划监理期限: 2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30.8333万元 招标范围: 新荣路位于无锡市新区北片,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规划起点为现状泰伯大道,终点为现状金城东路,全长约1.747km,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6m。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桥梁工程以及交通设施、路灯、给排水等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00%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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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财务要求:2010年至2012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2011年4月1日以来监理过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工程(必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提供企业在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符合锡开检发(2010)26?号《关于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无锡市新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无锡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承诺书。(承诺书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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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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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总监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项目总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内附2014年2月~2014年4月连续缴费清单原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2月~2014年4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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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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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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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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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16日 9:00 时至2014年04月21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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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请报名后务必于2014年04月21日16时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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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5月1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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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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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天山路5号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0号519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鲍晓明 | 联 系 人: | 周静霞 | ||||||
电 话: | 0510-85223257 | 电 话: | 0510-85819156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5888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