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土建、垃圾焚烧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4-04-16 16:46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土建、垃圾焚烧炉 | ||
采购项目编号 | 绵游政采招(2014)12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04-16 09: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5、所供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 | ||
标书发售方式 | 标书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包含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5、该项目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4-04-16 10:00到2014-04-22 16:30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 | ||
标书发售地点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4-05-06 14:00 | ||
开标时间 | 2014-05-06 14:00 | ||
投标地点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 | ||
开标地点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联 系 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378155277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联 系 人:叶女士电 话(传真):0816—229099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叶女士电 话(传真):0816—2290995 | ||
备注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http://182.140.133.175/view/staticpags/shiji_zqyj/402886874536e99101453f65c5f303ac.j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