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垃圾压实机项目进行了电子化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C2014-XG-G001-1-J
(二)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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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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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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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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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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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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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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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实机(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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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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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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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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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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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钉在响应文件内);
2、响应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整,须在谈判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2014年4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商银行办公大楼7楼
电话: 0797-5317190
传真: 0797-5317190
邮箱: mcztb2011@163.com
联系人:侯康
采购人: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97-5322826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