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沙湾县柳毛湾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施C2014010
1、2013年沙湾县柳毛湾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经塔城地区环境保护局及塔城地区财政局以塔地环字[2014] 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2013年沙湾县柳毛湾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沙湾县柳毛湾镇
建筑规模: DN300,720米;DN400,860米,玻璃钢化粪池(100㎡)1座。
结构类型:生活污水管网工程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县级配套
工程投资额:暂定20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4年05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4年07月31 日 工期(日历天): 77 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员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员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
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4年 04月21日至2014年04月27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湾分中心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沙湾县柳毛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县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0993-6016255
报名联系人:史云鹏 联系电话:0993-6018225
网址:www.xjjs.gov.cn 信箱号:tcjyzx@xjjs.gov.cn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湾分中心
2014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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