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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街道逢沙片道路市政及回填-道路市政工程(四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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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4-29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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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大良街道逢沙片道路市政及回填-道路市政工程(四期)

GSL-2014042801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良街道逢沙片道路市政及回填-道路市政工程(四期)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大良)[2013]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300(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本工程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包括4-1至4-3安置区的道路,其中8米宽道路总长952米,6米宽道路6732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分为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挖土方、回填土、15cm厚水泥(6%)稳定石粉层(掺30%一、三碎石)铺设、30cm厚四七碎石垫层、20cm厚混凝土面层(抗弯拉强度≮4.5mPa)、粘土包边等;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挖管道沟槽土方、回填河砂、各类混凝土管道铺设(最大管径1000mm)、DE160、DE225双壁波纹管(PVC-U)铺设、圆型砖砌雨污水检查井砌筑、矩形直线砖砌雨污水检查井砌筑、平箅式雨水口砌筑、小方形污水检查井砌筑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作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1.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5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4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05 月 0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4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05 月 0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良环市北支行, 户名:张思中,帐号:44-468401100119218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05 月 21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45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资管办备案后,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详见《关于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加强信息化管理的通知》(顺建函[2011]150号)}。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 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57-22381786

传  真:0757-22212101

地  址:顺德区大良县东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勇

电  话:0757-22317163

传  真:0757-22317173

地  址:顺德区大良新桂南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4月28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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