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渤海石油南路(振国南道)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渤海石油南路(振国南道)排水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以津滨建交初设[201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滨海新区财政,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目前,由于该地区排水系统不完善,仅有的排水管道淤积堵塞严重,不能及时排除雨水,而且由于管径偏小,排水能力有限,雨季时常常出现道路积水现象,极大影响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正常出行。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该地区排水除涝能力及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实施本工程是非要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渤海石油南路(振国南道)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渤海石油南路(振国南道)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BHXQBHSYNLPSGZSG/HT-2014-01,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铺设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1224米(其中,铺设d1000mm污水管609米,铺设d1200mm雨水管615米);新建丁型检查井25座;新建平蓖收水井18座、雨水闸井1座、污水闸井1座;施工后道路恢复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资质相对应的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6日~2014年5月1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5月13日9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州路55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州路5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4月28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24538762 、 23333697 、 5837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