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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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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4-30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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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2014年04月29日
招标编号:广厦施招(2014)将第16号
开标时间:2014-05-13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将发改投〔2014〕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 , 建设资金来源  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将乐县高唐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90万元,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976平方米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华合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 境 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 。 (无须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至  2014  年 5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照常 ),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交易报名处)或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 以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吴明欣;联系电话: 0598-2260358、13507551328、13850883969 、 13859146869 。

4.1.2.招标文件含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 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 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柒万元  ;

6.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

6.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 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程 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 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 4 年  5 月  12 日 下午17  时 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5 月 13日上午9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效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到场核验;②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交给收件人签收,同时投标人必须已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 ;

地址: 将乐县高唐镇老街98号 ;

电话: 18020836116 传真:       ;

联系人: 陈由姬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   ,邮编:   353300  ;

电话:   0598-2260358         传真: 0598-2266288  ;

联系人: 高木香       。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金森大厦二层   电话: 0598-226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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