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已由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市发改项目【2014】75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喀什市城乡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喀什市
2.3 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
编制喀什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该规划主要包括公厕、街道和社区、商业区等地方的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城市污泥(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水管道清淤污泥等)处置设施,以及环卫管理运行机构等为研究重点,明确近期和远期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目标、定量化指标及实施的具体措施。
2.4 计划工期:90天。60天完成阶段性成果文件并提交专家组评审,90天前提交最终成果文件与项目相关的书面专题报告,并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
2.5 项目投资额:80万元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的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011年(1月1日起)以来曾完成类似规划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专业、技术的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研究人员、咨询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需是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并且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编制业绩。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工作人员社保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设计师资质证书,类似工程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并备案,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先在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www.ksztbglzx.com)注册并完整填写数据,接受监督。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介绍信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城乡规划局
联 系 人:陈国海
电 话: 0998-2572103
代理公司: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恒昌欧景名苑一期12号楼3单元401室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裴倩倩
电 话:15276092702 0998-2577951
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8-257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