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现就 荔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荔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 GTCZ2G2014014 (重 2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一批及安装。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 、投标人应承接过至少一个处理规模不低于 100t/ 天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且在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表 2 标准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验收报告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 、发售地点: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 、发售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携带如下证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一个 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验收报告 。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 1% (人民币¥ 60600.00 )( 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 2014 年 6 月 3 日上午 9 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4 年 6 月 3 日上午 9 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分公司 开标大厅 (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4 年 6 月 3 日上午 9 时整在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分公司 开标大厅 开标 (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 。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gtzbzx.com.cn (广西国泰网) 。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陆 杨 联系电话:0773-2537882 传真:0773-2537856。
购买标书联系人: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3-7233366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