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我方 中共缙云县委缙云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的项目 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工程 已被缙云县委列入 《缙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县委〔 2013〕 46号) 实施计划。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 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缙云县各乡镇约 229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工程的设计任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6.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约 5.6亿元。
2、工期要求:
设计共分三个批次,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业主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后 45天内完成第一批次项目( 2014年度实施村)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经发改批复后 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14年 9月底前应完成第二批项目( 2015年度实施村)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余的在 2015年 6月底前完成。各个批次应完成的具体村落名单由县农办分批提供。
3、设计费费率有效报价区间为: 1.4%-1.6%{设计费 =发改批复建安工程概算×中标费率},投标人的设计费费率超出有效报价区间的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内容
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以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或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环保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五、本工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将于
七、 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500元。
八、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 本公告同时在丽水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lscgzb.gov.cn及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jyztb.com 上公告。
联系人:徐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0578-3019189 3315776
中共缙云县委缙云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