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经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作为招标人,就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成套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配套土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的合格企业,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工程概况: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于永城市双桥乡,处理场设计填埋库容为 96.53万吨,垃圾渗滤液处理规模为 60M 3 /d,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标准后回用或排放。
处理工艺: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采用“混凝沉淀+一级A/O+MBR膜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工艺。
2.2招标范围
1标段: ⑴ 工艺及建筑物等设计 ;⑵ 设备采购 ;⑶ 各类管网 ;⑷ 电器设备及管线采购 ;⑸ 配套土建工程施工 ;⑹ 设备、电器安装及调试和人员培训。
2标段: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资格
1标段: ⑴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⑵ 制造商在开标时应提供 3年及以上类似货物的生产经验,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500万元;⑶ 如为代理商应有制造商的授权书;⑷ 投标单位应具有类似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工程的设备供货、安装和运营管理经验,( 5)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质或者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给排水)中级以上职称。
2标段: 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承接过机电设备安装类似工程经验。
4.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4年 5月 15日至 2014年 5月 2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报名须知
1、符合要求的企业携带企业密码锁、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密码锁、企业法人委托书。
2、符合要求未办密码锁的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B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经审核合格入网后报名。
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 2581291 2581298)。
4、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时,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人员、资质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政府采购网》、《商丘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 18137059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