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监理项目已由 浦发改【 2014 】 27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包括机械搅拌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及加药设施基础、自控设备、电气、工艺管道、工艺设备等工程。 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包括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2 建设地点: 位于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内。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3 个 月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预算投资额:总预算造价约 173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派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且 在浦江县域外无其他监理工程(允许在浦江县域内有一个在建监理项目),除允许在浦江县域内有一个监理项目外,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1 )虽无监理项目但已发中标通知书的;( 2 )虽未在建监理项目但已签订合同的;( 3 )不符合浙政发 [2009]22 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的 。 监理班子总人数不少于 4 人(含总监),其中市政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一人,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一人, 监理员及以上资格不少于 1 人, 所有人员必须有监理上岗证书且为本企业人员。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总监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4. 购领招标文件
4.1 采用网上售标方式,时间、网址:
1 )、时间: 2014 年 5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4 年5 月19 日 17 时 00 分止,逾期不再出售。
2 )、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pjzb.com ) -- 建设工程 -- 对应招标公告。
4.2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交易席位费 300 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前汇至指定帐户。
5. 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 83 号)一楼开标大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浦江县浦南街道万田村 地 址: 浦江县亚太大道 568 号
联 系 人:朱国军 联 系 人: 毛文波
电 话: 0579-89398128 电 话(传真): 0579-841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