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阳污水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函[2014]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姚村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2万m3/d,其中A/A/0工艺建设规模为20万m3/d,MBR工艺建设规模为12万m3/d。工程投资额约12亿元。
2.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系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太原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351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邮编:030027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351-2551581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系人:王伟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