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 51 团的委托,对师发改(投资)发【 2011 】 265 号文批准建设的农三师 51 团 3 连中心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
一、招标人:第三师 51 团
二、工程名称:农三师 51 团 3 连中心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三、工程规模:新建供水网 4.8 公里,排水管网 6.5 公里,建设道路 5.6 公里及垃圾的清运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四、标段划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进疆备案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 5 月 22 日,每天 10 : 00 时至 19 : 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费售后不退。(节假日照常上班)
七、报名时请提交: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及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疆内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地区克孜都维路 527 号香城大厦三单元 12 楼— 3 室
联系人:刘奕军 张帆
联系电话及传真: 0998-2879676
第三师监察局: 0998-252146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