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5/22 | 公告号: | 201410-098g |
项目名称: | 双埠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号线、滨海景观路、主环路路基及雨污水管道工程) | ||
工程地点: | 环湾大道以西,环胶州湾高速以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城镇道路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工程造价: | 22952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6100米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2014]15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青城规市政字[2014]0015、0016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慧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6912333 |
代建单位: | 无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无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无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孙慧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6912333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吕鹏飞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860125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双埠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号线、滨海景观路、主环路路基及雨污水管道工程)全长约6100米,雨水管道约12200米,污水管道约6100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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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第一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764万以上施工企业;第二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740万以上施工企业;第三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1819万以上施工企业;第四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690万以上施工企业;第五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519万以上施工企业。 2、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注册地不在城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一标段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标段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四标段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标段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报名: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5月22日14时至2014年5月29日11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 3、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的证明(山东省内的外地入青企业可由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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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本工程分为五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 4、温馨提示: 各投标人:自2014年3月10日起,对在城阳区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实行基本账户核查备案制度;投标人需携带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正阳路196号)会计专柜窗口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手续。为方便各投标人,建议在投标报名资料确认时一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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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14年5月22日14时0分 - 2014年5月29日11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