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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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海宁市长安镇环镇东路车载式垃圾中转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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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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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海宁市长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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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造价 |
约 4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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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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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6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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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150.30m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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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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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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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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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 2014 年 6 月 3 日 — 6 月 5 日, 上午 8 : 30-11 : 00 下午 14 : 00-16 : 30 (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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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HNCA2014-86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3-87238807 |
报名材料 |
1 、报名单位介绍信;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证及交易员身份证; 5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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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 3 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 2011 〕 164 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盖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2个岗位 ,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提交证书复印件) |
5 |
流动资金 |
具有 20 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提交证书复印件) |
7 |
企业业绩 |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竣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 1 个及以上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的,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施工合同后。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 原件备查) |
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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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 《进嘉施工备案证》 证书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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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