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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头路项目一(黄沙路小虎岛段)工程、断头路项目二(东部快速干线东里村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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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06-04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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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标段一)、

断头路项目一、二、三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标段二)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 [2014]136 、 128 、 127 、 129 、 185 号文件 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标段一)、断头路项目一、二、三工程(标段二) 实行项目代建制,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 2005 〕 30 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项目代建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联合体):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标段一)、断头路项目一、二、三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标段二)

标段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及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项目代建服务;

标段二项目名称:断头路项目一(黄沙路小虎岛段)工程、断头路项目二(东部快速干线东里村段)工程、断头路项目三(滨水大道东东湾村段)工程项目代建服务。

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 黄沙路、东部快速干线东里村、滨水大道东东湾村、沙尾路、港前大道北

2 、工程概况及规模:

标段一:

( 1 )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内,道路南起于灵新大道,北接万新大道,沿线与三条次干路和四条小支路相交;沙尾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 。道路红线宽度 40m ,双向六车道,道路全长约为2130 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每侧机动车道宽 12m ,中央绿化带宽度为 4.0m ,两侧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宽 4.5m ,边绿化带宽度为 1.5m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软弱地基处理工程、管线综合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预留管位)、电气工程(电信只预留管位)、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工程建安费约 27840.1 万元。

( 2 )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南起进港大道,北至虎门渡轮码头,全长约 700 米 ,规划红线宽度 60 米 ,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投资估算总金额为 7184.28 万元 , 建安费为 5018.17万元。

标段二:

( 1 )断头路项目一(黄沙路小虎岛段)工程:对黄沙路已建成部分约 1150 米 的路段进行改造和完善,对未建设部分约1750 米 的路段进行打通,并对项目周边路网的部分路口进行建设和部分管线拆迁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廊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1827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13000.41 万元)。

( 2 )断头路项目二(东部快速干线东里村段)工程:拟建项目北接现状东部快速干线(桩号为 K2+720 ),南至现状东部快速干线与黄阁大道“ T ”字型平交口(桩号为 K3+264.805 ),里程范围: K2+720 ~ K3+264.805 ,道路全长 544.805m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标准段宽度为 60m ,双向六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 6837.94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4500 万元)。

( 3 )断头路项目三(滨水大道东东湾村段)工程:完善道路全长 1.98km ,其中:新建道路总长为 0.86km ,现有道路改造完善长度为 1.12km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廊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1205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7646.78 万元)。

3 、项目估算投资:

标段一: 43570.28 万元,其中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约 36386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27840.10 万元),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约 7184.28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5018.17 万元);

标段二: 37157.94 万元,其中:断头路项目一(黄沙路小虎岛段)工程约 1827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13000.41 万元),断头路项目二(东部快速干线东里村段)工程约 6837.94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4500 万元),断头路项目三(滨水大道东东湾村段)工程约 1205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7646.78 万元)。

4 、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

标段一: 478.76 万元,其中: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约 378.40 万元,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约 100.36 万元 

标段二: 473 万元,其中:断头路项目一(黄沙路小虎岛段)工程约 230.00 万元,断头路项目二(东部快速干线东里村段)工程约 90 万元,断头路项目三(滨水大道东东湾村段)工程约 152.94 万元 。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四、代建工作内容: 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代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五、 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6 月 日至 2014 年 6 月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6 月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6 月 13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30 时 ,下午: 2:30 - 4:00 时。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如任意一个标段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 5 家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 1 个或 1 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 1 个标段,且 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一)标段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如下要求:

( 1 )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五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 4 )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 5 ) 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 6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时,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成员的企业业绩及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除外)允许累计评审;其它评审内容不在累计范围内(仅以主办方的为准)。

、投标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 万元 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 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 3 年以上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 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 、劳动合同或聘书) ]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 万元 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 5 年以上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 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 、劳动合同或聘书) ]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有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20000 万元 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投标人按附件七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IC 卡),诚信档案(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相关网页)

8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标段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如下要求:

( 1 )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五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 4 )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 5 ) 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 6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时,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成员企业业绩及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除外)允许累计评审;其它评审内容不在累计范围内。

、投标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15000 万元 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 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 3 年以上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 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 、劳动合同或聘书) ]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15000 万元 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 5 年以上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经验,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 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 、劳动合同或聘书) ]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有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 15000 万元 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投标人按附件七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IC 卡),诚信档案(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相关网页)

8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 ( 标段一、标段二均适用 ) :( 1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 3 、 4 、 5 条所述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方式确认:①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②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 1 )当任意一个标段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 5 家,小于或等于 12 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多于 12 家时,则择优选取前 12 家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条件的正式投标单位小于 5 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 2 )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三 份, 一 份正本 两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及参照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相关内容,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会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

九、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 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910648

地 址: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 1 号 E 栋四楼

十一、本公告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 、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 1 )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

( 2 )中标原则

① 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② 若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资格。

③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十三、其他要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派出按投标文件投入的管理人员(专业齐备)不少于 5 人常驻南沙;另,为便于工作开展,需另选派一名管理人员驻我办(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场办工,直至项目完工。

十四、中标单位需与业主分别签订相应中标的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港前大道北改造工程、断头路项目一(黄沙路小虎岛段)工程、断头路项目二(东部快速干线东里村段)工程、断头路项目三(滨水大道东东湾村段)工程、等项目代建合同。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工、区工

联系电话: 39914945 、 13678951121

传 真: 39914945

日 期 : 2014 年 5 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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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备注及双方签名确认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如果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

原件

8

投标人自2009 年 1月 1 日 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

(项目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原件备查

合同协议书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原件备查

9

项目负责人资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原件备查

(项目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原件备查

合同协议书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原件备查

10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原件备查

(项目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原件备查

合同协议书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按后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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