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
资质条件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条件二: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注: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资质条件一或资质条件二,均可参与投标。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一: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要求二: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等相关专业)
注:投标人的资质必须与拟派总监工程师的资格、专业要求相统一。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①资质条件一的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正常,且与当前岗位保持一致;具有年检合格的有效的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 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工程建设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含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会议纪要 [2013]4号、 [2014]7号文);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且在宁波市担任的任务量符合《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 2009】 269号)有关规定。
②资质条件二的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 [2007]22号文规定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09]51号、浙水建 [2013]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地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或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公示期,含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会议纪要 [2013]4号、 [2014]7号文);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本工程监理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如需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6月 27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 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联系人:邵晓豪
电话:0574-8308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