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彭桥镇垃圾处理厂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和市财政筹措。招标人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彭桥镇垃圾处理厂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2.2工程地点:彭桥镇
2.3工程规模:彭桥镇项目填埋库容约为54.25万立方米,填埋年限15年,使用年限内日处理垃圾能力80吨,规划面积约90亩。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和市财政筹措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备案证明;
3.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老一所北楼三楼)。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
需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职称证、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备案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相关证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监均携带身份证持以上证件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一所北楼三楼)。
4.5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于开标前由企业基本账户转至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14 0230 2920 0015 82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邓州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建设信息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7-621109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3层
联系人:项娟
电话:18737709727
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7-6020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