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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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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0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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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建指(2013)4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新市镇

2.3 建设规模: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施工,总投资额约1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木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7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企业具有近五年在当地已完工2个及以上类似施工项目的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9家入围单位;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则全部入围。

4.2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已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7月4日17:00时整(截止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603招标大厅)参加抽签仪式,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逾期到达及未按规定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⑥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⑧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招标人指派的现场勘察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5096040919、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材料,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原件及复印件)、类似施工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外环西路国发大厦4楼)报名(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办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获取时间:报名截止日。

6.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3日15时30分,地点为耒阳市文化路,耒阳市环境保护局四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15时30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10.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

10.2 根据衡政发【2012】27号文规定,投标人携带相关材料,于开标前7天(遇法定假日顺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将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若投标人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第3个工作日当天重新申请查询,逾期均不受理,未进行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或查询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耒阳市新市镇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5096040919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8-8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734-8297959

传 真:0734-829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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