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通龚河、东风河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公司的通龚河、东风河整治工程 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⑴ 项目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城北、新王庄社区
⑵ 项目规模:约 1750 米,工程造价约 90 万元。
⑶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4 年 7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14 年 8 月 14 日。
⑷ 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通龚河、东风河建筑垃圾清理、戽水、河坡土方清理、河道清淤等。
⑹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⑺其他: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 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
⑵拟选派 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水利专业建造师贰级以上(含)或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贰级以上(含)或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⑶业绩要求:无要求;
⑷其他: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人签订 有效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具体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
5 、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 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 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拟选派 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 拟选派 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 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 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 申请人已完成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执行 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91ce34d1-75d8 -41f 2-9817-de82e4e09615&categoryNum=008 )。
⑾ 本项目对申请人有业绩要求的,申请人 提供的业绩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⑿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价格单因素法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 、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11 日。
8 、 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 (采用office2003 以上版本编辑, 不标注单位名称, 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 ) 发送至 rgztb@126.com 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4年7月7日9时 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 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4 年7月7日15时 后获取;
9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⑸金额: 壹万元整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 南通皋审 服务窗口(C区电梯3楼出口处)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11 日 9:30 时。
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 、本项目资料费 200 元/每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小时内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驻场服务窗口缴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 C 区电梯三楼出口处)。
13 、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工程拟定最高限价为88万元(含预留金:8万元)
招标人(公章):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