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临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临澧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修梅镇垃圾站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谈判。
一、 采购 人: 临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政府采购编号: LL2014-J-043/ 委托代理编号 :HNZZCD2014J-083
三、采购内容: 本工程为 临澧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修梅镇垃圾站工程, 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
四、采购预算价: 63.66万元。
五、供应商资质:
5.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5.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2.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
5.2.3、省外和常德市行政区域外施工企业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前,须按照常建通(2007)101号文件的要求到常德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登记(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方法:
1、发售时间:从2014年7月7日起至2014年7月9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投标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障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携带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障登记证、资质证书、投标单位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备复印件两套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913室)咨询或购买谈判文件。
2、发售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913室 。
3、文件售价:400元/套(人民币), 谈判文件以发售的纸质文件为准,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14年7月11日16:00时(周五,北京时间)。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 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澧县政务中心三楼)。
九、本次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次谈判保证金应为7000元整(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于2014年7月10日17:00以汇款或汇兑的方式 交到临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账户到帐时间为准。谈判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按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2、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4、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递交保证金时, 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与本次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临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13875196686
地 址: 临澧县人民政府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小兰
电 话:0736-7721918
传 真:0736-7721918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9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