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西省对口支援第六师新湖总场安全用水全覆盖及集中供热送温暖建设项目 -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第六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 2014 ﹞ 245 号落实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总场,项目总投资 1380.25 万元,资金来源为山西省援建资金 1380 万元,总场自筹 0.25 万元。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六师新湖总场
建设规模:建设垃圾填埋场 2.6 万平方米,实施填埋场配套道路、隔离带等附属设施,日处理垃圾量 57 吨 / 日。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厂管理区一座,内设门卫室、办公室、化验室、宿舍、锅炉房、车库、修理间、洗车间等功能用房,新建彩钢板垃圾收集房 20 座、集装箱垃圾收集点 64 座,新建 0.6KM 垃圾专用道路。
计划工期: 2014 年 7 月 20 日 -2014 年 11 月 15 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资质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 2014 年 7 月 7 日至 2014 年 7月 11 日,每日上午 10 : 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在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上海花园12 号楼一单元 301 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都可在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总场
地址:第六师新湖总场
联系人:石科长 联系电话: 139995425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上海花苑 12 号楼一单元 301 室
联系人:李梦然电话: 0994-5808268 、 15199360086
2014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