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澉招 2014 —37
1 、招标条件:
澉浦镇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永乐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盐发改投[2014]184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澉浦镇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澉浦镇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永乐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量,主要包括设计接入户数185户、寺庙1座及帐篷厂1家的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和检查井、化粪池等相关设施的建造;
2.3 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建安费用70%,其余自筹解决;
2.4 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澉浦镇永乐村水车基、许家埭、张家桥组;
2.5 工期要求:50日历天(含)内竣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
2.6 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 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持有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3 投标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职文件,拟派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4 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已办妥备案手续。
3.5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所示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 贰佰元整 ,售后不退 。
5.2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金额为 贰万元整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澉浦镇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澉浦村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系人:陈陆伟 联系电话:13757370099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镇百尺路7号(常绿桥南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系人:谢凌云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日期: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 对象 |
违法违规行为 情况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
附表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三类人员”证书核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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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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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证书核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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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类别 |
人员姓名 |
证书号(文件号) |
身份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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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人代表 (按营业执照) |
A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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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经理 |
A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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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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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安全副经理 |
A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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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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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技术负责人(按资质证书) |
A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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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负责人 |
B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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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职安全员 |
C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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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上述证书(照),证书注明的所在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 、具备符合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人员数量要求应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