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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梅窖镇三僚村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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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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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县梅窖镇三僚村集中供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国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金额:约270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 http://www.jxsl.gov.cn/ )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3.6根据赣市水利建管字[2013]124 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赣州市水利局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以赣州水利网公示名单为准),拟投入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里登记人员(以赣州市水利局备案人员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资格;
3.8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其他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0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赣州市本级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 )(赣州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标(其中3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项目建造师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赣州市本级)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规定,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若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否则视其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本级)及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汪家乐 联系电话:138797728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0791-83811663/13970811831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雅图国际会馆1#22楼
监督机构:赣州市水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196461
兴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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