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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莲坪大道--巴溪大道)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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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22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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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GLTC-2014HN2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山路(竹塘路--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及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莲坪大道--巴溪大道)给水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08】648号、长发改【2014】195号、长发改【2014】1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名称:连山路(竹塘路--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及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莲坪大道--巴溪大道)给水工程施工;

②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③建设规模:

连山路(竹塘路--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给水工程施工,本工程安装DN1000球铁管 115米 、DN300球铁管 4244米 、DN325*8mm 钢管 23米 、DN200球铁管 204米 、DN100球铁管 73米 、DN108钢管 178米 、DN300闸门18座、DN200闸门16座、DN100闸门40座,投资约350万元;

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莲坪大道--巴溪大道)给水工程施工,本工程安装DN1000球铁管 108米 、DN400球铁管 4220米 、DN300球铁管 80米 、DN200球铁管 6米 、DN150球铁管 20米 、D108* 5mm 钢管 128米 、DN400蝶阀7座、DN300闸阀5座、DN100闸阀32座,投资约400万元;

④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发包,投标须包含连山路(竹塘路--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及潇湘大道南延线东线(莲坪大道--巴溪大道)全部招标内容,包括给水管网的材料采购、安装、试压、冲洗消毒、土方开挖、回填及砌井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⑥资金来源:自筹;

⑦工期:120(日历天);

⑧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⑨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 贰级 或以上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④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⑤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配备,且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⑥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其它要求:

a)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b)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已备案的《入长登记证》;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年8月5日 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8月6日 9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连山路潇湘大道给水”,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8.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4年7月18日 (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②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9 、电子资审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中路6号长沙供水大厦B1-B2

邮编:410002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731-851971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6楼

邮编:410002

联系人:余屹、周敏

电话:0731-85177561、85177562

传真:0731-85177567-830

电子邮件:zcb75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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