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峡县重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己由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宛发改设计 [2014]6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西峡县重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渗滤液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 西峡县重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招标编号: XXJ14111293
2.2建设地点: 西峡县重阳镇
2.3工期要求: 3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概况:重阳镇镇区南侧 8公里,燕子村北 2.0公里, 312国道南 8公里处,总占地面积为 39.87亩。重阳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 14t/d,设计库容 11.75万 m3。配套建设日处理 20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及基础设施。
2.6本次招标范围:进水规模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
3.4信誉要求:
3.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未完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
3.6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639002512
电子邮箱: hnyx1917@126.com
4.2报名时请按上述 “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已报名的单位请派代表于
5.2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至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为西峡县重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投标保证金”内容。
5.3开户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峡县重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 137230083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3号中华大厦 19层 1918房间
联系人:
电 话: 0371-69092276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0377-60207871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