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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东风西路(荔湾北路至人民路高架段)更换DN1200供水管网工程监理交易公告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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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30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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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荔湾区东风西路(荔湾北路至人民路高架段)更换DN1200供水管网工程监理交易公告

根据《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关于下达2014年更新改造、大修理、科技项目计划、易爆漏管网改造项目计划及小型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自来水[2014]第31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对荔湾区东风西路(荔湾北路至人民路高架段)更换DN1200供水管网工程监理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湾区东风西路(荔湾北路至人民路高架段)更换DN1200供水管网工程监理

专业内容: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水利工程招标代理 □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6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542040

招投标管理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

(1)交易内容: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2)交易规模:本项目更换DN1200供水管网工程,总造价约为1639.01万元。

2、发包价:暂定17.105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

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 2 年;

(3)竣工结算期。

5、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另册。(注:根据招标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 2014 年 7 月 2 6 日00时00分至 2014 年 8 月 1 日23时59分。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26日00时00分至2014年8月1日23时59分。

2、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8月4日9时00分至2014年8月4日11时00分,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41。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4年8月4日14时3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8开标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 水务-给排水工程 施工监理类 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级别。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34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八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十、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水务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纪检监察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15908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二十二、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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