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二标段—预处理及厌氧消化系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 2014】 81号文件批准,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宜昌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毗邻猇亭垃圾填埋场,项目占地面积 42.2亩,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 +中温湿式厌氧消化 +沼气综合利用 +残渣稳定化”工艺。一期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厌氧消化罐区、沼气储存净化系统、污泥脱水车间、热电联产车间及辅助生产区(配电室、综合水池、综合泵房、地磅房、门房等)、 100t/d处理规模设备采购及安装、收运系统建设等。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是预处理及厌氧消化系统设备及管道招标,主要是指设备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
5、工 期:150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其中设备交货时间:
中国境外设备: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全部交货至项目现场;
中国境内设备: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全部交货至项目现场;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及设备研发、制造及服务等领域。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 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的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手续等有效证明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评审内容 )
( 3)投标人所提供的非自行生产的成套设备(不包含电缆、管道等配件、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书。(提供原件)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4年 8月 1日至 2014年 9月 3日 09时 30分止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9月 3日 09时 30分 。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 七楼 701室 ,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 七楼 701室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年 8月 1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招标人(章):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章):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妍妍
联系电话: 0717— 6775732